婚姻:男女结为夫妻关系的行为,是家庭成立的基础和标志。
婚姻关系的实质,在于其社会性。
爱情:自然属性。
婚姻:很强的理性,法律属性,社会功能
婚姻行为取决于婚姻动机
动机一:性需要
动机二:繁衍需要(集体无意识)
动机三:经济学层面的理性考虑
夫妻关系的类型:
1.爱情型
外表与性吸引/人格魅力的吸引,因此爱情产生。
后者更具有稳定性,且超越外表
有了爱情产生,不等于有能力维持爱的关系
整个社会状态都没有发展成每个人都具有爱的能力,社会转型期。(寻找爱情中的稳定性和确定性的东西)
2.功利型:
因某些条件和标准,而选择对方
理性色彩浓厚,难以获得爱情享受(感官,体验)
一定条件下的关系危机
3.平等合作与分工型
之所以结合成为家庭的一个主体,因为夫妻开始成为一个整体,来共同承担起家庭的一些功能
平等分担家务
根据自己的特点,合理分权
双方的角色均被认可,均被尊重
彼此的价值都得到实现,且彼此心怀感恩
家庭气氛和谐稳定
4.建设型
建设中,勤恳踏实
有短期的具体目标
但缺少诗和远方,精神生活缺乏
可能危机:缺乏意义感,琐碎的生活,有厌倦感
5.惰性型
思维惰性,不愿意接受变化的未来
不愿意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不愿意承认关系在不同阶段的变化性
只希望按老样子生活
6.失望型
对婚姻的期待过高,不切实际
对方不是想象的完美,感到失望
(双主体)
7.一体型
在长期的生活中,建立了互相体贴,合作的关系
性格,爱好,习惯,融为一体
彼此将对方看做“自己”的一部分
最大化的接纳彼此的真实自我,是真正好的亲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