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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安精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课1优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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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必考(单选1、多选1)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必考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巧记:运金矿危险,建机构、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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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21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品生产,经营,存储(危险行业)    巧记运金矿危险,建机构,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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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注安 法规金牌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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