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规》10.1.1 ,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根据《建规》10.1.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3、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要尽可能的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其中一回路供电中断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二级负荷要求;两回路供电电压宜相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可采用不同电压;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较困难的条件下,允许有一回路6kV以上专线架空线或电缆供电。
4、根据《建规》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5、 结合消防用电设备的特点,以下供电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
1 )电源一个来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
3)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
6、消防电梯的用电量比较大,而消防应急电源的容量又比较小,一般消防应急电源不做消防电梯的备用电源。
7、第十三题多看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