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3.4.5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依据3.4.5条第1款,严格来讲是不可以的。
祝您学习愉快!
学员您好:我的意思是这个题是不能套用3.4.5中的第一条不限。因为题干中的条件给出的不明确,所以只能按表格中从严执行(15米);考试中的题都是可以从规范中找到出处的,类似于这样没有明确条件的建筑本身不能明确说明都要从严。(做题要做有质量的题,不要把时间花在做这些没有意义的题上。)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