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可以;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条文解释
5.5.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是为了满足高层病房楼和手术室中难以在火灾时及时疏散的人员的避难需要和保证其避难安全。本条是参考美国、英国等国对医疗建筑避难区域或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人员避难的规定,结合我国相关实际情况确定的。
每个护理单元的床位数一般是40床~60床,建筑面积为1200m²~1500m²,按3人间病房、疏散着火房间和相邻房间的患者共9人,每个床位按2m²计算,共需要18m²,加上消防员和医护人员、家属所占用面积,规定避难间面积不小于25m²。
避难间可以利用平时使用的房间,如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电梯前室。病房楼按最少3部病床梯对面布置,其电梯前室面积一般为24m²~30m²。但合用前室不适合用作避难间,以防止病床影响人员通过楼梯疏散。